負責公司安全環保目標和工作的具體實施,負責監督、檢查安全環保工作執行情況及整改。對公司安全環保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。
崗位職能: 1.制定、修訂公司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,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,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。 2.配合上級安全、環保等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、環保檢查,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,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。組織推廣安全、環保新技術、新經驗。 3.參加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及大修、技改項目的安全、環保設施“三同時”審查、驗收,協助有關單位按時做好特種設備的檢測和辦證工作。 4.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。做好廠內日常性的安全、環保監督檢查工作,糾正違章。 5.監督檢查有關單位特種設備、各類安全附件和安全技術裝備以及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管理。 6.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管理網絡,加強安全環保工作基礎建設,做好各種安全環保臺帳、票證管理。 7.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,負責組織各類事故調查、處理和統計上報。 8. 對上級交辦、部門間溝通協調的問題,要預及時回復,限期答復的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復,提高工作效率。 9.按時參加上級召開的安全、環保工作會議,做好各種月度、季度報表的統計上報,完成上級部門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職要求: 1.大專及以上安全、化學相關專業; 2.5年以上化工制造業相關工作經驗; 3.需要有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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